有关旗县区商务局:
你局“2009年度申报新建农村牧区加油站(点)的请示”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新建库伦旗奈林稿加油站等6座加油站(点)(详见附件)。
二、请接到批复后,通知申请人,尽快开展立项、征地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,在加油站(点)设计与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GBJ16-87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和计量等标准。
三、要适时检测加油站(点)建设进度,加油站(点)建成后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,申办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,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
此批复有效期为壹年(2009年6月5日到2010年6月4日),过期作废,并不得重报。
通辽市商务局
2009年6月2日 |